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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戴舫短篇小说《手感》

 “  孔令梵三十六岁那天发现自己不怕死。他没结婚也没女朋友,性生活全靠“一夜站”。因为羡慕东欧朋友鸠依的非洲经历,受他蛊惑,孔令梵决定告别乏味的纽约和日常,离开土耳其来的外交官性伴莱尼,去战火纷飞的卢旺达工作一年…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想象在那里如何用刀帮助了结濒死的人,“就用刀一划。又一划。又一划。刀很锋利。手感美妙之极。”


老白:很棒,我正好打开,一口气读完[ThumbsUp]。 我有几点很快的想法:1)作者的语速节奏我觉得正好,不快不慢,但是妙在没有多余的话,每句话又带着新的信息。读着,知道是很讲究的语言,作者有功力,看不出费力。2)故事本身也是既平常又特殊,平常的是好像就是会在纽约发生的事情,人也是那里的人,但是又很特殊,卢旺达,杀戮。 三人之间的故事平常却又不寻常。有曲折变化。3) 让我有些怀旧,想着纽约会发生的事,比如联合国,似乎看到法拉盛,当然这纯属是我自己的回忆,但也是故事勾起来的。如今我在香港,就没有这样的人、事和地形环境等等。我猜想,住在加州的人可能也没有这样的体验。当然,读着可以想象自己没有太多体验的地方的事,但住过的人会有更多的体会。


Jane Tang:谢谢你分享读后感!你提到语言看不出费力,却句句带着信息,我非常认同。这篇小说在节奏与精度上的把握高超,有功力而无痕迹。非常赞同故事平常又特殊。小说涉及到潜意识、意识、觉知,和哲学、伦理等范畴,语言高效,承载巨量的信息。是的,它的空间感也很特别,像是现实城市与边缘地带的叠影。你提到法拉盛、联合国、香港的对比,这种“熟悉但不在场”的感觉,某种程度上也是小说非常打动人的地方。它打开了一种让人回忆、对照又不确定的阅读通道。谢谢你勾出了这一面!👍[Salute]


晓霜:住在加州的人,按照老白的说法,马上/今晚要读一下此文[呲牙][玫瑰]。


晓丹:一直很喜欢读戴舫的小说。从《猎熊之什》到《第十个阿米哥》,再到《手感》,每一篇都有很强烈的后现代色彩,在表面戏谑、幽默、玩世不恭的语言风格之下,蕴藏着冷峻的对死亡、冒险、道德等惯常认知的挑战,每一篇都给人不同层面的新鲜感。我觉得好的小说就是这样的,看着没有明确的“主题”,却又有多重主题,《手感》里笼罩着一种对现代人生活异化、死亡、无聊、性、理性与愚蠢的深刻反思,甚至隐约涉及战争、全球政治。这种世界观的暧昧与厚重,若非一个老练的写作者,是很难驾驭的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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